聚焦主责主业 强化基层保障

全市组织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述

  • 发布时间:201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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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顾荣

  2018年以来,按照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市委组织部把加强组织建设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认真履行组织部门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工作措施,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精心安排部署

  层层传导压力

  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成立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赵敏任组长的部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先后十多次召开部务会、部机关领导小组会、专题会,传达学习中省有关要求,安排部署组织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任务,与各区县(开发区)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责任书。赵敏同志率先垂范,多次到阎良区、长安区等区县专题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部机关领导小组月例会、部扫黑办周研判等制度,印制《深入推进组织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全市组织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手册》,对重点任务进行明确细化,确保分工清晰、形成合力。

  严把人选关口

  净化干部队伍

  在村“两委”换届期间,严格执行“八不选”人选资格条件,共取消候选人资格575人;会同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查处贿选案件5起、干扰破坏选举案件49起,对95人进行问责,通报违反换届纪律典型案例5起。扎实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回头看”,对新当选的村干部逐人进行资格联审,对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坚决予以清理,及时补齐配强。截至5月底,摸排清理不符合条件村(社区)“两委”干部422人,补选405人,全市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从6.45%增加为9.71%。

  狠抓班子整顿

  领导挂牌督办

  2019年4月,以中组部明确的“十类村”和省委组织部提出的“四类村”为重点整顿对象,按照“不设指标、不定比例,符合一个、认定一个”的要求,确定237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为整顿对象,明确由区县(开发区)领导包抓联系,从区级部门中下派第一书记,帮助开展工作。对存在黑恶势力、矛盾问题突出的重难点村(社区),实行市级挂牌督办,推进问题化解。按照“一村一队一策”的要求,逐村建立整顿工作台账,对突出问题逐一挂号,列出工作措施、时限要求和工作进度。据统计,整顿期间各工作组累计召开座谈会677次,走访党员群众26391人次,调整配强“两委”班子成员134人,协调解决各类矛盾问题449件。

  加强分析研判

  突出用人导向

  对13个区县政法委书记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逐人进行谈话,了解履职状态,查找大案要案查处、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等重点工作中存在问题。会同市委政法委出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培养使用干部暂行办法》,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发现培养使用干部的重要平台,对成绩突出的干部优先使用,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督办、提醒、通报。在开展全市“优秀处级干部”评审中,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表现突出的干部给予优先考虑。通过下发督办函、约谈等方式,对工作滞后的区县(开发区)组织部门负责同志进行督促。

  规范线索管理

  确保形成闭环

  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组织系统涉黑涉恶线索受理、移交、调查等工作的通知》,建立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线索受理、移交、调查等机制,通过群众举报、12380举报网站等方式,对涉及“黑恶势力”“村霸”等信访问题,做到发现一起、登记一起、移交一起,确保形成工作闭环。截至5月底,全市各级组织部门共摸排、受理各类线索133条,与组织部门业务相关的68条已全部办结,6条线索已经被公安机关定性为涉黑涉恶案件,相关违法行为仍在进一步调查。

  坚持考核督查

  营造浓厚氛围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全市目标考核体系,与脱贫攻坚、打通断头路等工作结合,定期开展集中督查。印发《关于部领导督导、处室包抓区县(开发区)组织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认真践行“一线抓落实工作法”,到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全市基层党组织固定党日学习主题,下发《致全市广大党员的一封信》,引导党员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带头宣讲政策、摸排线索、凝聚人心。列出农村党员干部“八不准”负面清单,通报8起农村(社区)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案例,警示基层干部牢守底线、不越雷池。举办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围绕扫黑除恶相关内容开展培训,提升农村干部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强化政治担当

  扎实边督边改

  制定《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与省委第一次对接会交办相关问题的整改方案》,列出了7项具体任务及11项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责任落实见岗见人。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作为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必学内容,要求全市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深刻检视反思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会同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在前期“回头看”的基础上,对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是否存在“问题干部”,是否为黑恶势力或充当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的代理人进行再核查和大起底。截至6月25日,在“大起底”中排查出不符合条件村(社区)“两委”干部141人(村108人、社区33人),清理130人,补选22人。